发布于 2019.06.21
东莞市中堂镇下芦村鸿业纸厂改造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中选公告(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中堂镇下芦村鸿业纸厂改造项目【编号:XLHYC-01】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部分第四条第3点“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可直接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确认东莞市金地顺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中堂镇下芦村鸿业纸厂改造项目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 21日至2019年6月 26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中堂镇下芦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办公地点:东莞市中堂镇下芦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伟平
联系电话:18002881208
东莞市中堂镇下芦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9年6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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