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0.08.27
东莞市清溪镇厦塘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清溪镇厦塘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编号:QX-QQFW-2020-004】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部分第五条第二点“由现场到会的股东代表投票决议,当同意票数达到参会股东代表人数的2/3时,直接确认为该项目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经重河经联社股东代表大会集体决议,确认东莞市海德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清溪镇厦塘旧村及旧厂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清溪镇重河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办公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重河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王锦锋
联系电话:18681007383
东莞市清溪镇重河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0年8月27日
(声明:本网站仅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要求为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引城市更新改造前期服务商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该招引项目的资料完备性和有效性与本网站运营单位无关。)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