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0.06.12
中堂镇鹤田村鹤兴路西侧改造项目【编号:ZTHT-01】选取前期服务商中选公告(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的相关要求,中堂镇鹤田村鹤兴路西侧改造项目【编号:ZTHT-01】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商方案》第三部分第四条第3点“若只有一家单位符合资格,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进行集体决议后,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经中堂镇鹤田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议,确认东莞市海德正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中堂镇鹤田村鹤兴路西侧改造项目【编号:ZTHT-01】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中堂镇鹤田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如不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未说明具体理由,则视为认可决议结果。
特此公告
办公地点:中堂镇鹤田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817923
东莞市中堂镇鹤田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0年6月12日
(声明:本网站仅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要求为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引城市更新改造前期服务商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该招引项目的资料完备性和有效性与本网站运营单位无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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