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0.06.23
东莞市清溪镇大利利和村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中选公示(集体决议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 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清溪镇大利利和村更新单元【编号:QX-QQFW-2020-003】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告期内只有一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根据本项目《东莞市清溪镇大利利和村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方案》第三部分第六条第3点“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表决确认其为前期服务商”的规定,2020年6月18日,经东莞市清溪镇大利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会议集体决议,确认东莞市嘉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东莞市清溪镇大利利和村更新单元的前期服务商。现按相关规定就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办公时间向东莞市清溪镇大利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交书面意见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办公地点: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委会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志辉
联系电话: 0769-87731214
东莞市清溪镇大利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0年6月23日
(声明:本网站仅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的要求为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引城市更新改造前期服务商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该招引项目的资料完备性和有效性与本网站运营单位无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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