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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1.12

关于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2021年3月,居民经联社、鹌鹑薮合作社会同前期服务商已编制完成《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清溪镇居民村相关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已书面同意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

  现根据东府办〔2019〕29号文件要求,对《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意表》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清溪镇居民鹌鹑薮村,东至柏丽华庭,南至柏丽花园,西至鹿鸣路,北至重河村。单元面积约6.26公顷,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 1月26日(15个自然日)。

  三、鹌鹑薮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鹌鹑薮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意表,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qingxi(东莞·清溪网);

  2.现场展示:清溪镇鹌鹑薮村更新单元现场、居民村村务公告栏。

  四、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 网站留言;

  2.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3.将意见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收”(邮编52366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意表》公示意见”。联系电话:87318907。

  五、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2: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意表.pdf

  附件1: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pdf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 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pdf
2.附件2:东莞市清溪镇鹌鹑薮村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意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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