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9.08.15
关于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2019年7月,我镇编制完成《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清溪镇大利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表决通过,根据东府办〔2019〕29号文有关规定,现对该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位于清溪镇大利村,东至银瓶路,南至清溪大道,西至大利瑞丰木业厂房权属边界线,北至桃园路,单元面积28.36公顷。单元内拆除范围面积26.4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为12.78公顷,集体土地面积为13.62公顷,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1日。(不少于15个自然日)
三、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qingxi(东莞·清溪网);
2.现场展示: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现场、村务公告栏;
四、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网站留言;
2.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3.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清溪镇城市更新局收”(邮编523660)(清溪镇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地址),信封表面须注明“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意见”。
五、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1.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