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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08.20

关于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关于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2021年8月,大利经联社会同前期服务商已编制完成《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下称“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清溪镇大利村相关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已书面同意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

  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文件要求,对《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已书面同意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东至银瓶路,南至鹿湖东路,西至纵五路道路(规划次干道),北至横一路、横二路道红线(规划次干道),单元面积16.66公顷。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日(15个自然日)。

  三、土地征收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已书面同意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qingxi(东莞·清溪网);

  2.现场展示: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现场、大利村村务公告栏;

  四、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网站留言;

  2.将意见投入设在大利村村务公告栏的意见收集箱;

  3.将意见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660),信封表面须注明“《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已书面同意拆迁补偿方案的补偿标准公示意见”。联系电话:87318907。

  五、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2: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补偿方案同意表.pdf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1.清溪镇大利社区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单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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